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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YJGZB2012-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市富强路道路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永发改投资【2012】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富强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
2.2 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最终总投资以永州市财政局审定的为准)
2.3 建设规模:道路长1500米,宽18-24米。
2.4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路灯安装、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工期要求: 365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执行
2.9 标段划分:按1个合同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项目所需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誉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划转入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40万元划转入永州市管项目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户;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于2012年 7 月 5 日至2012年 7 月 1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等资料到永州市政务中心二楼69、70号窗口(河东逸云路1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并复印一套加盖公章留存)。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 )或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746-8337162,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并请各投标人予以回执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25 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一同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6-8379718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73472858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3974655009 电话(传真):0746-833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