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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项目已由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08]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延风中学弱电工程;
2、建设地点:高新区麓谷、北临长虹路,东临虹桥路,西临东庆路,南临长川路;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艺体楼、食堂及教师休息用房、主席台及器材室、前门和后门值班室等及附属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6、招标范围:校园内弱电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广播背景音乐系统、会议系统、LED电子显示屏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机房系统七个子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9.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10、拟采用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采用5(1)计算报价得分。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求已进行2011年工商年检并合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总承包资质除外)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或以上)专项资质(总承包资质除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专项资质(总承包资质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如正在办理延期等手续,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投标人近3年内(200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
4、拟任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在本公司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200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
6、长沙市以外的企业须按照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且在湖南省有注册一年以上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入长登记备案证和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以前(北京
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6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高新区延风中学弱电工程”;
3、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5、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以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6、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高新区门户网》
十一、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