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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株县发改[2011]48号、79号、8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编 号:2012016
3.工程名称:株洲县2012年3所(渌口镇中学、和平中学、华石中学)初中校舍工程建设项目
4.工程概况:该工程包括一标段:渌口镇中学新建教学楼一栋、学生宿舍一栋,总建筑面积约2360平方米,投资约300万元;二标段:洲坪乡和平中学新建食堂、厕所各一栋,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投资约100万元;三标段:平山乡华石中学新建食堂一栋,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投资约110万元。
5.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
6.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7.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8.报名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必须含房屋建筑工程);(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要求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湖南省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拟任3名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要求是湖南省或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无在建项目。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同时递交三份复印件。
注:①依据株建联字[2010]4号文的规定,外地(市)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办理好入株备案登记手续②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1)291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 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 24 日、25 日、28 日、29日、30 日止
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10.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招标局窗口
11.招标代理:株洲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和平(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874100948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13974120048
监管单位: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