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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谷山·乐园”三期经济适用房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8]2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望月街道谷山村,支九路以西、长望路以北、岳华路以东、北津城路以南。
②工程概况:本工程系长沙市岳麓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重点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其中9栋经济适用住房,框剪结构,C1栋1+
③招标范围: 所有涉及消防的项目包括通风排烟系统、消防栓、消防喷淋、消防水箱、室外消火栓和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电话系统、防火卷帘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工期:与房屋建筑同步,主体结构封顶后60天(日历天);
⑤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⑥保修: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在长沙市范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提供工程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5、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8、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原件;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长登记表;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外省入湘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不能到场的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31日9:00(北京时间)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其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5.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谷山·乐园”三期经济适用房项目消防工程;
3、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
4、投标人每次提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
5、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7、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8、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方式:按照“长政办发〔2010〕21号” 和“长发改〔2011〕23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实施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9、拟采用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见“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附表1],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11、招 标 人: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青 联系电话:13786199135
12、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单 联系电话:0731-8828211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