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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284278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资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资阳区人民路8号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实施时间和地点
1、招标项目名称:资阳区二○一二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招标项目内容:土建施工
3、建设规模:约52780平方米
4、投资情况:约7917万元(含征地、拆迁、报建费、土建费及配套附设设施建设等费用,其中:东升小区廉租住房9100平方米,投资1365万元;金桥小区廉租住房3000平方米,投资450万元;兴业路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2100平方米,投资1815万元;长春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8200平方米,投资1230万元;金花湖西路公共租赁住房1780平方米,投资267万元;工人路公共租赁住房2600平方米,投资390万元;和祥家园公共租赁住房16000平方米,投资24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委托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计划竣工时间:240日历天。
招标项目地点:资阳区城区
三、投标人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
本次招标要求代理公司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委托代理的能力,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要求。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五、公告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1、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盖本单位行政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代理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个项目收一佰元),逾期不予发售,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
4、存在以下①至⑤种情形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④为防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有效资格证书或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不能提供的或提供有误的,⑤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
5、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无招标代理业绩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五)其余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执行。
六、本次发布公告的媒介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jyzx)。
七、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周建明
电 话: 13607379664
招标人:资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资阳区人民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