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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ZPXS-2012-17)
长沙松雅湖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1]5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部园林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项目范围:本园林景观设计位于松雅湖南部湖区东段,西起于东五线,东至东八线,北至湿地文化园末端,设计范围内公共区域所有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场平、硬质铺装、人行游道、环湖湿地、生态停车场、监控设施、广播设施、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湖滨景观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用地面积约475975平方米(其中景区服务配套设施约8000平方米,沼泽湿地公园约235095平方米,已建园林绿化部分80798平方米)。具体范围详招标文件所附图纸。
(2)投资额度估算为1.662亿元人民币。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标段。
(4)建设地点:长沙松雅湖。
1.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公共区域所有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场平、硬质铺装、人行游道、环湖湿地、生态停车场、监控设施、广播设施、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湖滨景观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施工技术服务工作。
(3)设计费包含内容:包括完成以上招标范围内设计工作的地质勘察、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调研、资料费、赶工费、设计文件审查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成果验收、报批,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4)以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
1.3、设计工期:
总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本工程设计工期包含设计方案批复、提交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含投资概算)。
(2)方案优化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9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组织或联合体;
2.2 、若独立投标,国内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国外及港奥台地区设计单位,还须有在中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须具有以上设计资质;
2.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具有1个(含)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区工程、文化自然景观与生态保护工程、城市滨水景观工程、城市绿化广场、公园、度假村总体环境设计等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指单个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不低于400万元的项目或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近五年(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具有1个(含)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区工程、文化自然景观与生态保护工程、城市滨水景观工程、城市绿化广场、公园、度假村总体环境设计等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指单个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不低于400万元的项目或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内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2.5、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已作为联合成员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2)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两家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2.6同一法人对本项目只能投一次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若报名单位超过5家(不含5家),招标人有权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单独组织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将确定5名合格入围投标单位。报名单位不足5家的,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投标单位编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评标专家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人员、实力信誉、方案设计大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5名入围者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排序法。
4、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4.1报名时间:凡有诚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单位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设计合同未载明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8)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联合体报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两家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方将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合格的报名单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如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百元[RMB400]。
6、现场踏勘、招标预备会及答疑:
发售招标文件后,将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起不少于45天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
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开发区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9.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www.zbcg.csx.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73123234 ; 传 真:0731-86788880
地 址:湖南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号湘商·世纪鑫城26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喻小姐
联系人:喻小姐
联系电话及传真:18975110033 ;0731-84878118
电子信箱:csmouse_9@163.com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电 话:0731-840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