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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益阳市银城大道部分提质工程已由益阳市发改委以益发改招核【2012】 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银城大道部分提质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 ;
2.3 规 模: 一标段总投资约1800万元,二标段总投资约17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共9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开标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为18万元,二标为17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2年5月3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请从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6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投标人须书面确认。
6.4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主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5月 31日上午9: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参与本项目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拟任建造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7-4261828。
10.1投标人依法在报名时与业主方工程科联系。
10.2报名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市发改委办公室三楼)
招 标 人: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 益阳市海棠西路
联 系 人: 李 萍
电 话: 0737-62054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团圆路1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37-2789888
传 真:0737-278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