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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双峰县燕霄供水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定源村(城东边双峰县县机械队后山坡)
2.3本次招标规模: 1000万元左右(以双峰县财政评审中心预算结论为准)
2.4计划工期:200天(日历日)
2.5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厂区管道安装、加药房工程、絮凝池沉淀池工程、虹吸滤池工程、清水池工程、加压泵站工程、渠道改线工程、厂区道路及围墙工程等附属工程的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2011年度经年检合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4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最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指日供水能力1万吨以上(含1万吨)的水净化处理厂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通过湖南省水利厅审查并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合格的施工企业。
3.8报名以及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并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2011年7月——12月);
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和社保证明(2011年7月——12月);
9)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0)一个类似工程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
以及上述资料1-2项留原件3-10项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湘水办[2011]36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人:双峰县燕霄供水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双峰项目部地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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