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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 已由 娄底市发改委以娄发改投[2010]2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自筹,部分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48.5 %,贷款51.5%。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
2.2 建设地点: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
2.3 规模: 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2437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幅宽53米,包括:23米宽主车道,两侧各5米宽绿化带、5米宽机道车道和5米宽人行道。本次招标项目为群丰路(K1+693~K2+437),道路长744米,投资约4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 包括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路基及其土石方、排水工程、涵洞、边坡防护、道路路面、绿化、照明、管线(电力、通信)综合工程及交通设施等各单项单位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配置,其中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和湘建建[2010]373号文件要求(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外省企业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具有市政或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至少提供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的缴纳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且需包含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个人查询单和单位缴纳证明;
3.6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建造师不能同时兼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7为防止建造师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
3.8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承诺不围标、不串标保证金贰佰万元整,共贰佰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6.2 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1913010229026436676
6.3 递交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7.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到场。
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8)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9)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至少提供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的缴纳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且需包含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个人查询单和单位缴纳证明;
(12)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3)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娄建发[2010]85号文件)(原件);
(14)请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按规定执上述原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15)注册建造师证和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的注册单位均需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各肆佰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伍佰元一套,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4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查阅。
7.5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本项目同时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提交诚信承诺书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 cn/)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招标 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金竹西路三号
联系 人: 罗治学
电 话: 139738032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 人: 周敏
电 话: 18973166999
传 真: 07318431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