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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 已由 娄底市发改委以娄发改投[2010]2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部分自筹、部分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
2.2 建设地点: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
2.3 规模: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
2.4 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路基及其土石方、排水工程、污水管道工程、涵洞、边坡防护、道路路面、绿化、照明、管线(电力、通信)综合工程及交通设施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或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冷水江市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5、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3.6、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缴纳证明证明)。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市政或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市政或道路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10、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现场监理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1]291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 。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5.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1913010229026436676
5.3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冷水江市群丰路新建工程(K1+693~K2+437)”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到账后凭进账单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6.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5)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6) 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7) 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 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1 年 10月至 2012年 3月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且需包含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个人清单和单位缴纳证明;
(10)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1)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娄建发[2010]85号文件)(原件);
(14)请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按规定执上述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肆佰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查阅。
6.5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 cn/) 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招 标 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金竹西路三号
联 系 人: 罗治学
电 话: 139738032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 周敏
电 话: 18973166999
传 真: 07318431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