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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XZ2011-GC-056)
1、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值班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值班用房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造价约698万元,占地面积为788.25㎡,建筑面积4722.41㎡。,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值班用房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造价约698万元,占地面积为788.25㎡,建筑面积4722.41㎡。(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2.3、要求工期: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无在建项目;
3.5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8月-2011年7月)必须有完成过贰个以上(含贰个)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的,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方可允许参与投标。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长沙县内企业以总公司营业注册地点在长沙县行政范围内为准。
4、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8月25 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领取。
5、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6、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
招标人: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33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