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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移民安置小区二期建安工程己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5】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居民出资、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其中,住宅部分由居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指挥部
2.2工程名称: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移民安置小区二期建安工程
2.3资金来源:国家安排、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搬迁居民出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共计4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6375平方米,建筑层数均为6+1层。结构形式为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采用机械振动桩基础。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移民安置小区二期建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总则第2条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8要求工期: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9建设地点:卧龙街南侧、碧溪路东西两侧。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省内企业以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取消投标资格;
3.4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5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6 拟任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的规定要求;
3.7项目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如另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
3.8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9月1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中省外企业须自行出具当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函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押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壹佰肆拾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2011年8月26日17:30时前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娄底市建设局娄星分局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到账(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并注明为“娄星区采煤沉陷区二期项目”(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严禁使用现金方式缴纳。
4.2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账户:
帐户名称:娄底市建设局娄星分局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支行
帐 号:100449156080010001
4.3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银行进帐单、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到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以上证明文件须另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进行合格性评审。
5.2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理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文件款。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3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9月13日9时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娄底市娄星区乐坪东街18号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开标时间:2011 年9月13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娄底市娄星区乐坪东街18号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和娄底日报上发布。
10.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按照湘建建〔2010〕298号、湘建建〔2010〕318号、娄政发〔2010〕11号、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娄星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 系人:李雄飞
电 话:0738-8312552
传 真:0738-83125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曹家坡巷34号湖南电力宾馆综合楼503室
联 系人:彭 克、李湘军、孙其庆
电 话:0731-84905243
传 真:0731-8490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