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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STC201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夯沙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和食堂工程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1]5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保靖县夯沙乡九年一贯制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靖县夯沙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和食堂工程
2.2、建设地点:保靖县夯沙乡九年一贯制小学内
2.3、 建设规模:教学楼原设计为五层全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总建筑面积2104.08平方米,因资金缺口,现修改为四层全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683.26平方米,学生食堂为一层全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总建筑面积为421.5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合理定价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投资:约24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9、合理定价:¥2001809.94元(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按固定单价承包,即教学楼为916元/㎡,食堂为1091元/㎡,以验收审计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10、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清单)
2.11、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分别具有“A、B、C类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资格审查方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3 评标办法:本次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报名时间及要求
5.1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三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于2011年8月18至2011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手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和该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和中级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职称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从其基本结算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保靖县建设银行
单位名称:保靖县建筑管理站招投标办公室
银行帐号:4300 1516 0730 5250 1757
(在开标之前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和提供能确认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转入的证明到保靖县建筑管理站招投标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经核实投标人未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帐户的,其报名无效,招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为:保靖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意事项
7.1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代替参加;
7.2自购买招标文件起,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内,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靖县夯沙乡九年一贯制小学
地 址:保靖县夯沙乡
联 系 人:宿先生 联系电话:13907432749
招标公司: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
传 真:0743-8723938 电 话:0743-8723938 13574346503
联 系 人:鲍先生 陈婵婷
电子邮件:xxjishun﹫126.com
行政监督机构:保靖县住建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 0743-772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