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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长生经投【201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纬二路以北,幸福泉公园以西。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2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36平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0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办公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7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2〕291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2.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且无在监项目;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或岗位证书注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拟任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注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施工准备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基础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主体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装、装修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竣工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7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情况的证明原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的盖章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04室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康宁路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康宁路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32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