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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安装消防工程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招核【2009】75号、岳发改社【2010】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装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安装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精神病医院院内
2.3 规 模 :平江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安装消防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9177.42平方米,其安装消防工程投资约13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综合楼通风工程、喷淋工程、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
3.4 外来企业必须是已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了入湘登记证和按岳建函[2008]18号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企业;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1 日下午16点00分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平江支行营业部 帐户:5911 5735 8498
户名: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其他资金专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平江县首家坪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9730396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水利局老办公楼2楼(南湖大道142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274005259
传 真:0730-62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