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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湘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安县第四小学、消防大队搬迁BT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现将其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经东安县发改委东发改字[2011]72、73、74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及县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项目实行BT融资建设,并核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安县第四小学、消防大队搬迁BT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东安县白牙市镇七0砂厂及湘钢东安石矿原采矿区和东安县消防大队后面(BT投资建设项目范围内);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000万元(包括征地拆迁);
2.4资金来源:均为投资商自筹资金;
2.5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其中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监理标段发包。
三、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以上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员上岗证;上述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自行配置关键岗位人员,但不得少于最低配置保障要求(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监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拟配备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1]291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2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银行账号:1910 0207 2920 0005 474 ;
开户银行:东安县工商银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 年7月26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6.1请各投标人于2012年6月29日-7月5日,每日的上午9:-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前携带上述第三点“公司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到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五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代理公司 (QQ945513188)邮箱,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作出答复,,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 年7月27日上午9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湘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秦先 生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联系人电话: 18974627666 联系人电话 : 15974091088
2012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