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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HYJS(QD)2012-2
本招标项目祁东远风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祁东兴隆土畜产品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祁东海星阳光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以及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2)22、23、24 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配套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45%。省市县配套为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50.2%,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一标段:祁东远风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混凝土)
2.1.1 建设地点:祁东县白地市镇
2.1.2 投资规模:总投资398.7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0万元,省市县配套40万元,自筹198.78万元。
2.1.3 工期要求:150天
2.2 二标段:祁东兴隆土畜产品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新材料)
2.2.1 建设地点:祁东县过水坪镇
2.2.2 投资规模:总投资311.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40万元,省市县配套15万元,自筹156.52万元。
2.2.3 工期要求:120天
2.3 三标段:祁东海星阳光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混凝土)
2.3.1 建设地点:祁东县城连圩乡
2.3.2投资规模:总投资311.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40万元,省市县配套15万元,自筹156.05万元。
2.3.3 工期要求:150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保修要求:1年
2.6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和资格:是经湖南省农村能源办备案确定的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未完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部应包含3名及以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高级沼气工;已承建过国家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有项目验收不合格或不良行为记录的和未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参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先到祁东县能源生态局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证明报名。
3.5混凝土的投标人只能参加二个混凝土项目投标。新材料的投标人只能参加新材料的项目投标。
4.报名资料和要求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 年 05 月25日~20 12 年 05 月31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祁东县办事处(祁东县建设局二楼西208房)报名,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和祁东县能源生态局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证明。(②③④⑤验原件留复印件,①留原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报名时现金交纳。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元(无损退还)报名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其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为祁东县能源生态局和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13575130486。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能源生态局
地 址:祁东县洪桥镇建设路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97476969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红湘路28号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1839777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