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31-84284278
1.招标条件
杉山两型安置区内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三建设项目已由潭发改九华发[201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杉山两型安置区内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三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九华示范区杉山路至湘望路
2.3 建设规模:杉山两型安置区内规划支路二长299.399米,宽20米,总投资约420万元;杉山两型安置区内规划支路三长299.072米,宽16米,总投资约4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杉山两型安置区内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三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
3.4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并办理USB锁;
(详见)
3.5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详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00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名 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 号:78001012010010023280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招标人和投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图纸的领取:请各投标单位到 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6月11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1.联系方式
本项目投标事宜请予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完善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2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31-58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