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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县高椅村古建筑群保护抢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会同县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会同县高椅村古建筑群保护抢修工程
2.2建设地点:会同县高椅村
2.3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为350万元。
2.4招标范围:会同县高椅村古建筑群保护抢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或在湖南省文物局进行备案登记且出具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相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如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不是本单位的,必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时期半年以上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两天将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保证金专户
2专用帐户名:会同县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会同县支行
账 号:7919 0104 0004 394
请一定注明项目名称:会同县高椅村古建筑群保护抢修工程
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会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
投标监督机构为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9日至2012年5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会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要求:
1.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 报名时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时期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的注册单位不是本单位的,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时期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参加工作不足半年的以一个季度为准,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同县文物管理所
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39号
联系人:吴东林
联系电话:0745-88263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东路东一宾馆11楼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0731-88219411-708 15173181210
传 真:0731-8295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