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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311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招标人为长沙县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长沙星沙文化中心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县县城望仙路以南、洋湖路以北、东六线以西,西邻规划建设中的政府商务写字楼。
2.3 规模:包括两馆(图书馆和档案馆)两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88万㎡,工程估算投资约3.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5亿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35亿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上旬,计划工期 592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市优良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文化中心基础工程(含土方大开挖和基坑支护)、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含种植屋面)、保温工程、消防工程、低压电气工程、通风和空调管道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网架、幕墙工程、外装修、室内水泥砂浆找平等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室内精装修、室外工程、高压配电、智能化(含弱电)、电梯、中央空调主机(含采购与安装)等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上述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不分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企业近3年(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资格审查参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9家以上)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参照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确定入围单位的当天随即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阶段参照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2年06 月 0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共400元,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zbj.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随时上网查看并及时自行下载。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承诺书原件(格式见资格审查文件第四章“承诺书”)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同时准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9.2 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zbj.csx.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本次招标接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投诉电话0731-84023024。
12.1本项目系我县第一个标后重点监管项目,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县标后监管领导小组将对该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严格的监管。
12.2 投标人不得存在出租、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项目业主: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
招标人:长沙县工务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传真:0731-8533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