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2011-04-08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利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湖南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全省5.3万多名水利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深入一线普查,这标志着水利普查从前期准备阶段正式转向实战阶段。 此前,我省已先后开展了各级普查机构组建、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制度建设、水利普查培训、河湖名录建设、台账名录建设等各项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今年进入清查登记阶段。
据省水利普查办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詹晓安介绍,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主要包含普查对象清查、建立动态指标台账和全面调查等环节,全面获取普查数据。如在普查对象清查环节,将由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员依据普查对象基础名录,对所有普查对象按普查小区进行地毯式清查,主要登记普查对象名称、位置、规模、管理单位及隶属关系、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核、检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复不遗漏。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水利普查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全省所有的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用水户进行调查,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