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障性住房2011年将建设44.72万套
2011-04-12
2011年,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4.72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昨日,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各市州向省政府递交了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
去年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6.91万套,基本建成19.96万套,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南省的年度责任目标。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已有10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0万套。今年按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开工建设44.72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中部地区第二。
韩永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部署,加快组织实施,对去年还未竣工的项目,要抓紧续建工作,5月底前要全部竣工。今年的项目要力争上半年开工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达到60%以上。
湖南将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问责制度,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于建设资金和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市州和县市,将实行约谈问责,对完成任务迅速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据了解,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的供应,湖南将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并优先安排,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经测算,“十二五”期间,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总投资约为1500亿元,其中今年需投资400亿元。如何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昨日的会议透露,今年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力度,目前下拨至湖南省的补助资金超过33亿元。省财政今年将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亿元。各市州也将加大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的渠道和标准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除了政府投入,湖南还将大力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租售并举、共有产权模式;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权益转让、投资回收机制;探索设立政府融资平台,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此外,湖南还将加大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推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以上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配建廉租住房不低于2%,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3%。
确保分配公平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保障对象必须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韩永文昨日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保障的标准,界定保障的范围,建立健全准入制度,严格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制度,对保障对象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大退出执行力度。
在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维护上,湖南将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监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考虑从租售收入、多种方式经营收入及社会捐助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并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