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行业标准 空气中粉尘浓度的光散射式测定法 ld98-1996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尘仪测定空气中粉尘相对质量浓度,并转换为质量浓度的方法、步骤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中含有非纤维性粉尘的粉尘浓度的快速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jjg846 光散射式数字
粉尘仪测定仪检定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粉尘 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3.2 质量浓度 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粉尘的质量(mg/m3)。
3.3 相对质量浓度 与质量浓度线性相关的某物理量值。对光散射式粉尘仪为每分钟计数值(计数/分钟,cpm)。
3.4 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 空气中粉尘质量浓度与光散射式粉尘仪测定的相对质量浓度的比值。
4. 光散射法测定原理
当光照射在空气中悬浮的粒子上时,产生光散射。在光学系统和粉尘性质一 定的条件下,散射光强度与粉尘浓度成比例。光散射法测定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是通过测量散射光强度,经过转换求得粉尘质量浓度的方法。
5. 测定方法
5.1 测定点的选择 对作业场所的测尘点选择应符合gb5748的规定,对其他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的测定可根据测定需要而定。
5.2 滤膜测尘
5.2.1 粉尘浓度的滤膜测定方法应按gb5748规定执行。
5.2.2 滤膜测尘的吸气口处可以采用粉尘粒子切割器进行粒子分级。测定结果应注明切割器的型式和切割特性。
5.3 测定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
5.3.1 测定用光散射粉尘仪应经法定质量检验部门按jjg846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5.3.2 将光散射式粉尘仪和滤膜测定仪的吸气口置于同一测点,在同一高度,同一方向,同时采样。两仪器的吸气口中心距不宜大于10cm。
5.3.3 按下式计算空气中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 k=c/(r-b) 式中:k--质量浓度转换系数; c--由滤膜测尘测得的空气中粉尘质量浓度。 mg/m3; r--光散射式粉尘仪单位时间计数值,计数/分钟(cpm); b--光散射式粉尘仪本底值,计数/分钟(cpm)。
5.3.4 k值的确定 在同一条件下,对空气中的粉尘采集12个以上的有效样品,进行质量浓度和相对质量浓度的相关分析,确认线性关系具有显著性(p<0.01)时,可将其转换系数k的几何平均值作为该种粉尘的转换系数。
5.4 已知转换系数的质量浓度测定 已知空气中粉尘浓度的转换系数k值时,其质量浓度可按下式计算: c=(r-b)k 式中:c--粉尘质量浓度,mg/m3; r--光散射式粉尘仪单位时间计数值,计数/分钟(cpm); b--光散射式粉尘仪本底值,计数/分钟(cpm); k--已知空气中粉尘质量浓度转换系数。
6. 质量控制
6.1 光散射式粉尘仪应经法定质量检验部门按jjg846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6.2 滤膜测尘使用粒子切割器时,应注明所用切割器型式及切割特性,并注明与此对应的k值。
6.3 确定k值应在相对湿度<80%,平均风速<1m/s的环境中进行,并要防止燃油废气、烟及水雾的干扰。
6.4 当空气中粉尘种类、性质、工艺流程等条件有变化时,需重新测定k值。
6.5 可疑值的剔除 将测得的k值按附录a所示方法剔除可疑值。 可疑值剔除界限表 n wn n wn 3 1.38 17 2.18 4 1.53 18 2.20 5 1.65 19 2.22 6 1.73 20 2.24 7 1.79 21 2.26 8 1.86 22 2.28 9 1.92 23 2.30 10 1.96 24 2.32 11 2.00 25 2.33 12 2.04 26 2.34 13 2.07 27 2.35 14 2.10 28 2.37 15 2.13 29 2.38 16 2.16 30 2.39 注: (1)表中"n"为样本数,"wn"为可疑值的取舍界限值 (2)当时,可将可疑值舍弃 式中:xd--可疑值 --均值 sd--标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