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温室气体”纳入自愿减排范畴
2012-07-27
从昨日于广州举办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宣讲研讨会”获悉,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六种气体被纳入自愿减排交易品种范畴。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处长蒋兆理介绍,自愿减排交易品种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种温室气体。企业是项目运行和实施的主体,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蒋兆理表示,国内目前开展的自愿减排交易,存在着标准不统一、产品公信力不足等问题。各地盲目设立碳交易所,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颁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规范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重要意义。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副所长赵黛青表示,尽管节能减排都以“碳排放”来计算,但6种温室气体的交易品种均可以折算成CO2,从而消除标准不统一的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