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496个PM2.5监测点年底前公布数据
2012-06-07
6月5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11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细()污染逐步显现,环保部已经明确了第一阶段PM2.5标准实施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要求,496个PM2.5监测点位将在年底前开始公布检测数据。
吴晓青在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如果按老标准评价,2011年全国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辖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但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国城市PM2.5污染将逐步显现,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而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
吴晓青透露,2012年我国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标准,目前环保部已经下发了《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并要求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吴晓青介绍说,昨天上午8点,广东省率先在全国第一家同时发布了珠江三角洲62个按照新的监测点位开展的监测数据和实时的AQI数据,人们可以通过广东省监测网和互联网实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