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质监局成功调处一起水泥质量纠纷
2011-10-24
湖南质量网讯(通讯员 胡巍然)近日,桃江县质监局成功调处一起水泥质量纠纷,防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011年7月,大栗港镇村民熊某用从经销商曹某处购买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建,使用后房屋“天沟”、“梁柱”多日不见硬化。熊某怀疑水泥质量存在问题,多次找曹某协商未果,与曹某发生斗殴,并扬言问题要组织几百人去封水泥生产厂家的门。
如不及时化解矛盾,很可能导致群体事件。7月29日,接到投诉后,桃江县局火速派人进行了调查,并从中斡旋,稳定双方情绪。由于投诉方所用水泥无剩余,水泥质量无法判定,双方意见又存在较大差距,调解几度陷入僵局。但调解人员没有退缩,先后组织消费者与经销商、水泥生产厂家进行四次调解,通过反复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达成一致,由水泥生产厂家补偿熊某人民币贰万元及水泥五吨。
一起即将爆发的群体事件消弥于无形,桃江县质监局也因此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编辑: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