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质监局瞄准银行自助终端系列产品打假
2011-08-31
湖南仪器仪表网讯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对全市银行系统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银行自助终端系列产品进行检查,开拓了执法打假新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3月份,三大队对某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KLP8000-6型排队查询终端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产品未标明规格型号,未加施“CCC”认证标志,尔后,厂方提供了该产品型号和3C认证证书。经查证,该银行使用的排队查询终端打印机、刷卡器、无线基站主机与厂方提供的3C认证试验报告中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不符,属于未经3C认证扩展的产品。
5月份,二大队又对市内某银行使用的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下属三个支行均在使用辰通智能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TC2000型号自助服务终端。经查,辰通智能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持有2008010903286932、2011011603460319号CCC证书,以上证书中均无TC2000型号自助服务终端;执法人员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协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明确答复:“经查,辰通智能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TC2000型号自助服务终端不能被2011011603460319、2008010903286932号CCC证书所覆盖。”国家认监委《关于自助终端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证〔2008〕5号)明确规定:自助终端类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自2009年1月1日起,自助终端类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日前,衡阳市质监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上述两家银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