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证监局责令华菱钢铁整改
2011-07-29
湖南证监局于今年5月16日至27日对华菱钢铁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对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华菱钢铁多处不符合规定,譬如公司治理方面,子公司章程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五分开”不彻底,资产、机构、人员未完全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章程》不符的问题。对于三钢管理的复杂性和大量的关联交易,公司未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信息披露方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够规范,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数与实际披露数差异异常等问题较为严重。外资股东安赛乐-米塔尔(简称“AM”)的承诺亦未兑现。此外,湖南证监局认为公司在财务核算与会计处理方面也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