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质监局丰富电梯监管手段 “组合拳”打出零事故
2011-07-20
□ 莫 言 蔡 宇 宋晏麦
近年来,山东烟台市质监局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电梯安全管理,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将事故降到最低点。
7月4日15时,在烟台市莱山区某大酒店,烟台市质监局一位检查人员走进电梯,掏出PDA(个人数字助理)手机对着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牌上的电子标签进行扫描,PDA手机当场发出语音提示:电梯维保正常。这是烟台市质监局采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实行电梯维保电子动态监管模式的一次现场演练。从2008年起,烟台市质监局和山东省标准院探索建立了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的新模式,加强电梯维保的信息化监管。“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系统的推行,如同给电梯维保安上了‘千里眼’,通过电子监管系统,电梯维保单位可即时查询本单位所有电梯的维保情况。”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于昌乐如是说。今年年初,该局又确定了公共场所电梯实行电子维保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其他达到90%以上的目标。到目前,全市在用的7831台电梯,发放电子标签7187台,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率已达到91.8%。通过物联网技术,安全监察人员可随时通过网络或3G手机,抽查电梯的维保是否正常,督促维保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应的维保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电梯的安全性能。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烟台电梯数量迅速增加,外地电梯维保公司也不断在该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据了解,烟台市异地电梯维保的单位目前共有38家。针对其维保电梯数量少,维保人员普遍较少的问题,为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应急救援及时到位,从3月中旬开始,烟台市质监局先后组织多次异地维保单位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对3家没有固定办公地点、两家救援到达不及时的单位,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对1家只维保两部电梯且无常住维保人员的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要么安排人员常住,要么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务必保证维保及时到位,接到故障报告能及时到达现场。专项检查对异地电梯维保单位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也为全市居民安全乘坐电梯加强了保障。
在电梯事故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乘梯知识造成的事故占到很大的比例。为防患于未然,烟台市质监局强化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电梯有关安全法规要求及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利用设置宣传看板、发放宣传材料、事故案例介绍等方式,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同时定期召开电梯维保单位会议,免费发放维保承诺书9000份,督促维保企业全面开展电梯维保承诺工作。维保安全承诺书中包含维保单位名称、维保人员姓名、手机号及承诺的安全责任,均张贴在每部电梯的轿厢等醒目位置,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
为应对电梯事故突发情况,科学地实施应急救援,从2009年开始,烟台市质监局通过广泛的调研和多次演练验证,与消防部门紧密联合,建立了烟台市电梯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烟台市电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电梯应急救援制度化、专业化,为提升电梯应急救援的成功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每年年初针对人员变动情况,他们还更新电梯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时通知消防部门。根据该机制,每个区域至少设3名以上的救援人员,一旦原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无法联系上,通过应急救援队伍就能够实施可靠、科学、及时的救援。
该机制的建立避免了因救援不专业导致的各种遗留问题,更重要的是有效地整合了全市的电梯救援力量,做到了全局一盘棋,把突发电梯困人的时间缩到了最短。近4年来,烟台市没出现一例电梯安全事故。《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