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4省检测到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
2011-04-13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12日,日本政府根据《国际核事件和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的规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定为7级,即最高级,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级。这是日本政府根据放射性释放量对福岛核事故的重新定级。
4月12日,环保部门在我国内地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市、区)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24个省(区、市)检测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
由于各地检测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只有10-7微希沃特/小时量级,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自然辐射源形成的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0.1微希沃特/小时左右)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涨落范围之内;公众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之内所接受的附加辐射剂量,仅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两千公里所受辐射剂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